青岛凰丰机械设备租赁部被罚款五千元

近日,青岛凰丰机械设备租赁部因未开启焊烟净化装置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被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处以五千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青岛凰丰机械设备租赁部承包的北京地铁28号线02标段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工地处于正常作业状态。经查发现该单位露天焊接钢材未开启焊烟净化装置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此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青岛凰丰机械设备租赁部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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